零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门用人单位招聘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

江门用人单位招聘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对象+条件+标准)

来源:零捱科技网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用人单位。

二、申请条件:

(1)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

(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