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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对象/标准/条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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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劳动合同;

(4)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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