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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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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的赔偿方法如下:1、向学校索赔:如果学校不能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导致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学生或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学校应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向伤害人索赔:如果是同学打伤学生,伤害人应该为学生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等。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诉讼解决;3、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学生或家长购买了某种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涉及到意外险、责任险等。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赔偿包括:1、医疗费用:包括就医、药品、检查、住院等费用;2、误工费用:如果因受伤需要请假或者辞职,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用;3、精神损失费用:如果因受伤导致学生产生精神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用;4、残疾赔偿金:如果打伤导致学生残疾,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5、护理费用:如果受伤后需要进行护理,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用。综上所述,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学生受到的伤害程度、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赔偿。在处理赔偿问题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好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的过错,学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属于意外的,学校并无过错的,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分担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3种观点: 一、校园打架受伤怎么赔偿1、校园打架受伤赔偿如下:(1)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如何避免校园暴力避免校园暴力方法如下:1、放学结伴而行,不走小路;2、不单独和同学外出,有事尽量在班级解决;3、穿着普通,不争强好胜;4、家长教育要到位;5、学校教育、监督要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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