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解析:离婚纠纷财产分割费计算是每件收费50-300元,总财产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人民在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最后由人民依照“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负担比例,如原告再次撤回诉讼请求,人民只退还50%的诉讼费。对离婚案件,每件收费50-300元,总财产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预缴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缴期限内向人民申请缓交。【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2种观点: 婚姻关系解除时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1.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股权,分红,买彩票中的奖金等等。2.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女方的嫁妆,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保险等等;夫妻一方专有物品,如剃须刀,化妆品等专有物品...3.离婚财产分割指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4.协议优先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有协议的,在协议合法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执行。5.物尽其用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由一方使用,经营,管理的,原则上分配给使用者,但需要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