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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活动室布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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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执行下列标准: 伙食费,参照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2、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3、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法律依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第二款 伙食费,参照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出差出差期间均有伙食、交通补助费,如果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协助安排用餐,应该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如果由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应该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出差出差期间均有伙食、交通补助费,如果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协助安排用餐,应该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如果由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应该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执行下列标准: 伙食费,参照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2、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3、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法律依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第二款 伙食费,参照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出差出差期间均有伙食、交通补助费,如果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协助安排用餐,应该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如果由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应该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出差出差期间均有伙食、交通补助费,如果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协助安排用餐,应该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如果由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应该按标准交纳交通费。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单位出差人员(以下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出差人员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组织党员外出教育培训活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活动安全有效。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2种观点: 旅游违反了廉洁纪律。旅游是指使用国家或者单位的进行个人旅游。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旅游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一、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经商办企业的;2、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3、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4、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二、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撤销党内职务;4、留党察看;5、开除党籍。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员挪用或旅游是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党员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吃喝、旅游。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每月开展一次。开展主题党日,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为主,统筹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群议事和联系服务群众等,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内容。主题党日应明确活动时间,且应每月开展一次,原则上要在当月内完成。法律依据:《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三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 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制定。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内活动通常以实物奖励、精神奖励为主,如发放有关学习笔记本、书籍、奖状等。尽量不要超标准发放活动奖金(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活动奖励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建礼品有很多,党建礼品一般都是用于党员表彰或者党员学习以及党员团建活动而做的纪念品礼品,也可以根据要求定制礼品,价格一般不能太高。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3种观点: 党组织名义开展的各类活动,包括征文、演讲、参观红色基地、主题知识竞赛等,需制定活动方案和奖励标准,经党组织审批后从党建活动经费中支出,具体执行按单位规定,包括经费总额和评级的奖励标准。法律分析只要是以党组织名义开展的,各类活动,如征文、演讲、参观红色基地、主题知识竞赛等等,均需制作相应活动方案、奖励标准,按单位流程,经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从党建活动经费中列支;具体活动奖励标准,应当按单位规定执行,如是否有每次活动的经费总额、评等级的奖励标准等规定。拓展延伸党建活动奖品发放标准与管理制度党建活动奖品发放标准与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党组织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奖品的发放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根据该制度,党组织在确定奖品时应注重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奖品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发放标准主要包括奖品种类、数量、价值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奖品的来源、采购、分发等流程的规定。管理制度则涉及奖品的登记、存储、保管、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奖品的安全和有效利用。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党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促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提升。结语党建活动奖品发放标准与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党组织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奖品的发放和管理。该制度要求党组织在确定奖品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奖品的合理性和透明性。发放标准涵盖奖品种类、数量、价值等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奖品的来源、采购、分发等流程。管理制度则确保奖品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包括登记、存储、保管、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规定。该制度的实施将提升党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第二条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活动场所,需要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党旗、誓词、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党员权利义务和党费收缴情况等室内上墙。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十 在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2种观点: 制度如下:1、三会一课制度;2、党员发展制度;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5、党务公开制度;6、党员学习制度;7、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8、党费收缴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根据单位当前工作重心,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小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新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责任到人分头抓好落实。(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总结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组好党费的收交工作。(4)结合当前形式上好党课,每年对党员上党课不少于六次,党课必须有授课人,要做到内容新,注重实效。党的五大作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1、坚持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为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建上墙制度入党誓词,党章等等。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外出是指:现职领导干部出差、出访、学习、休假等离开本行政区域外出的,未离开本行政区但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县委、县举办的重要会议或活动的,要按规定报批、请假和报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2种观点: 律师解析:律师解析:每个保险公司都没有对镀晶有明确的赔偿标准,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前提是你需要有相关证明,证实你的车漆镀晶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内在要求,对于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效处置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持工作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干部外出报备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法律依据;《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具体日常工作由政工科负责。二、报备对象全体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公职人员。三、证件种类纳入集中管理的出国(境)证件有:因私护照、因私赴港澳通行证、居民往来通行证。四、审批管理1.市管领导干部的证照由组织部集中保管。需因私出国(境)的,按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程序审批。2.机关干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市供水集团和市水环境处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证照由政工科统一保管。除以上人员外上述国有企业公职人员由本企业确定具体责任科室负责统一保管。3.需因私出国(境)的,按规定以请假审批程序进行报备与审批,凭批准后的《因私出国(境)申请书》(附件1),依照批准事项向政工科或责任科室领取相应的出国(境)证件。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应同时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期满须及时销假。4.出国(境)人员在境外要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

第1种观点: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3年的,人民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是可以请求保护的时间,其实民事权利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患者也是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2种观点: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带离婚诉状到提起诉讼,根据情况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以无论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的,还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双方都要判刑,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安全第一,既保证自身安全,也要注意整体安全,保护好随身财物和生命安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单独行动,手机保持畅通,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不能影响整体活动安排;3.要严格执行规定精神,不搞聚会、参加聚会等活动,如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将严肃进行处理;4.活动期间不准喝酒,更不准酗酒滋事;5.遵守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活动地点,不掉队等候;6.外出要及时请假,结伴而行;7.保持服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佩戴党徽;8.讲求团队精神,展示直属风采;9.相互帮助,相互提醒,不迟到早退;10.牢记党员身份,严格要求出行言行。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搞好动员教育。2、遵守社会公德。3、尊重当地风俗。4、增强时间观念。5、强化纪律意识。6、严禁酗酒。7、年记法规法纪。8、确保自身安全。法律依据:《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外出组织实施外出参观、考察的依据外出参观、考察内容及目的,由分管副总或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计划及相关要求等,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由分管副总负责指定参观、考察活动的领队或负责人;因故未能参加的,要求事先请假并呈报具体理由,经部门分管副总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

第3种观点: 1、搞好动员教育。2、遵守社会公德。3、尊重当地风俗。4、增强时间观念。5、强化纪律意识。6、严禁酗酒。7、年记法规法纪。8、确保自身安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外出参观考察管理制度》第九条外出组织实施外出参观、考察的依据外出参观、考察内容及目的,由分管副总或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参观、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的、计划及相关要求等,包括对外出人员的安全要求;由分管副总负责指定参观、考察活动的领队或负责人;因故未能参加的,要求事先请假并呈报具体理由,经部门分管副总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到者视为旷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活动场所,需要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党旗、誓词、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党员权利义务和党费收缴情况等室内上墙。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十 在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2种观点: 制度如下:1、三会一课制度;2、党员发展制度;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5、党务公开制度;6、党员学习制度;7、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8、党费收缴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前要做充分的准备,要拟订出会议议程和要讨论的各项重大问题,会议期间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使每个党员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形成决议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严禁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2)根据单位当前工作重心,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小结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出新的工作计划与措施并责任到人分头抓好落实。(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总结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个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组好党费的收交工作。(4)结合当前形式上好党课,每年对党员上党课不少于六次,党课必须有授课人,要做到内容新,注重实效。党的五大作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1、坚持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8、坚持任人为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以及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建上墙制度入党誓词,党章等等。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内活动通常以实物奖励、精神奖励为主,如发放有关学习笔记本、书籍、奖状等。尽量不要超标准发放活动奖金(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活动奖励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党建礼品有很多,党建礼品一般都是用于党员表彰或者党员学习以及党员团建活动而做的纪念品礼品,也可以根据要求定制礼品,价格一般不能太高。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以党组织名义开展的,各类活动,如征文、演讲、参观红色基地、主题知识竞赛等等,均需制作相应活动方案、奖励标准,按单位流程,经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从党建活动经费中列支;具体活动奖励标准,应当按单位规定执行,如是否有每次活动的经费总额、评等级的奖励标准等规定。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1种观点: 征信黑了一般是不可以办营业执照。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也就意味着这个人的征信系统被列入黑名单了,在工商那边会有档案记录,如果申请营业执照一般是不予通过的。法律依据:《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侵占罪是属于刑事案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五千元的构成侵占罪,应当立案追诉,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最高人民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赌债可以不还。因为是违法的,欠的债自然也就是不合法的,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因此赌债可以不还,符合下列条件的债权债务关系才是合法受法律保护的:1.利息约定符合法律规定。2.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贷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种观点: 儿媳不赡养老人不犯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没有儿媳妇要给男方父母养老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儿媳妇不赡养男方父母的不犯法。虽然儿媳妇不赡养老人不犯法,但是其有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3种观点: 医疗事故致残能赔偿护理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1种观点: 1.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2.提供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准备好货款合同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宅小区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当住宅小区是商住两用房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或者该小区是当地支持住改商的小区,则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3种观点: 非农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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