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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休的员工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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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辞退无需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在严重违纪、失职、欺诈等情况下,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辞退已退休员工有补偿吗?

解雇已退休职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员工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经济补偿金,说明单位没有存在违法的行为,仅仅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是补偿而不是赔偿,但是如果员工确实本身存在不符合录用的条件,或者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已退休员工的辞退,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员工年满60周岁,达到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员工本身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侯,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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