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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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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在我国每年的人口流动也是比较的大,因此有很多办理一些业务都是在外地办理的,就比如医疗险。如果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又换了常驻地址,其医疗保险肯定也是需要改变的。

一、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二、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注意事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三、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材料

1、转出材料:

a、身份证;

b、社保卡。

2、转入材料:

a、身份证;

b、异地参保凭证;

c、《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希望上文的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注意事项以及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材料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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